a. 屋苑經理人
「其士富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根據「公契」及「合約」條文,受聘為本屋苑之屋苑經理人。
b. 屋苑管理
各業主賦與享用其物業單位及一切之公用設施和服務的權利,但以不侵犯或影響他人權益為原則,屋苑經理人對上述公共地方、公用設施和服務有絕對之管理權,業主 / 住戶不得擅自更改或加以干擾。
c. 經理人之代表權
屋苑經理人將全權代表所有業主向政府部門、公共事業等機構洽談一切與屋苑有關的事宜,其中包括聘請律師、專業顧問或承建商等。
d. 管理費
本屋苑之營運費用,將由各業主按比例分擔。其形式為向屋苑經理人每月繳交一定額之管理費,而管理費乃依照每年之預算案而釐定,並可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之調整,而管理費將用以支付下列各項及其他未能詳列之開銷:
- 管理人員及服務人員之薪津、福利和酬金。
- 保安、清潔及其他服務之承辦費用。
- 綠化及花圃維修。
- 公共地方之地稅。
- 公共地方之水電費。
- 公共設施之維修保養、更換等費用 (如機電設備、渠務、水泵、電梯、消防、通風設備、保安系統等)。
- 公共設備,屋宇結構及勞工等保險。
- 文具和印刷。
- 制服、電話、電訊及郵務。
- 維修及檢查斜坡之費用。
- 專業服務費用,如聘請顧問、律師、核數師和工程師費用等。
- 屋苑活動、節日裝飾和雜費。
- 其他管理上之開支。
- 屋苑經理人酬金。
- 儲備金。
e. 管理費按金
各業主須於入伙前向經理人繳付下列費用:
- 繳付相等於三個月之管理費作為管理費按金,此按金將不可用作支付任何欠繳之管理費。
- 繳付一個月之上期管理費。
所有管理費和按金將會根據每年預算案加以調整,開支核數表亦會每年公佈以供參閱。
f. 管理費繳交辦法:
管理費可以使用以下任何一種方式繳交:
- 自動轉賬
歡迎業主 / 住戶採用「自動轉賬」方式付款,此方式具備方便、省時、省力的優點,且完全免費。如有意使用此付款辦法者,請於辦公時間內到屋苑管理處索取付款授權表格便可。
- 支票付款
劃線支票須註明支付「其士富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繳交日期為每月的第一天,支票背面請註明居住單位及填寫有關之物業單位代號。
請勿忘記夾附繳費通知單,以便翻查,避免失誤。
- 祈請各業主切勿繳付現金予本屋苑管理人員。
g. 拖欠管理費
每月之管理費應在該月份第一日或以前繳交,如有延誤,屋苑經理有權根據大廈公契條文收取過期利息和手續費用,及採取法律行動追討。
h. 管理處
有關本屋苑管理方面的諮詢或要求對屋苑事務的協助,各業主 / 住戶請於辦公時間親臨位於停車場地下之屋苑管理處,管理處辦公時間為:
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九時至下午七時 |
星期六 |
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 |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
休息 |
如在上述辦公時間以外有任何問題或要求協助,可直接諮詢屋苑管理處當值主管,各職員均樂意為閣下提供服務。
i. 管理人員
為提供有效率和紀律性的管理服務,所有管理人員皆直接受屋苑經理調配和指派。所有管理人員絕對不准執行一切與屋苑事務無關的私人服務,亦禁止接受一切打賞或任何利益。
j. 投訴及意見
一切有關本屋苑投訴意見或管理問題,屋苑經理人皆樂於聆聽、接受,祈能藉此提供更佳服務水準,符合屋苑要求。來函請留下聯絡地址、姓名,以便即時回覆,貫切執行有關的改善工作。若投訴個別管理人員,請儘可能錄取其編號及姓名,以便調查及處理。
k. 住戶聯絡資料
為了在緊急情況下 可即時與業主 /住戶聯絡,準確的業主/住戶聯絡資料,將極為有助。請各業主 / 住戶在入伙時把上述資料填妥後交回屋苑辦事處存案、一切有關資料,將絕對保密。
l. 停車場及停車位
本屋苑設有停車場及停車位以供各業主 / 住戶使用,使用停車場及停車位的人仕請遵守張貼於車場入口之停車場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