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物業管理
  加建及改建
  清潔服務及基本設施
  業主其他責任
  保安措施及家居安全
 


簡介

本「大廈守則」是根據「富寶花園大廈公共契約」(以下簡稱為「公契」)內之主要條文,撮要地向「富寶花園」(以下稱為「本屋苑」)之業主和住戶闡述他們在使用公共地方所擁有之權利和應負之責任 。為保障公共利益,凡屬屋苑之業主或住戶,一切大廈守則所列之條例,均應嚴格遵守。

本公司聘有資深之專業人仕擔任管理工作,在各業主 / 住戶的支持下,必可為大家帶來舒適的居住環境。藉此良機,祝各位家居生活美好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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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

a. 屋苑經理人

「其士富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根據「公契」及「合約」條文,受聘為本屋苑之屋苑經理人。

b. 屋苑管理

各業主賦與享用其物業單位及一切之公用設施和服務的權利,但以不侵犯或影響他人權益為原則,屋苑經理人對上述公共地方、公用設施和服務有絕對之管理權,業主 / 住戶不得擅自更改或加以干擾。  

c. 經理人之代表權

屋苑經理人將全權代表所有業主向政府部門、公共事業等機構洽談一切與屋苑有關的事宜,其中包括聘請律師、專業顧問或承建商等。

  d. 管理費

本屋苑之營運費用,將由各業主按比例分擔。其形式為向屋苑經理人每月繳交一定額之管理費,而管理費乃依照每年之預算案而釐定,並可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之調整,而管理費將用以支付下列各項及其他未能詳列之開銷:

- 管理人員及服務人員之薪津、福利和酬金。

- 保安、清潔及其他服務之承辦費用。

- 綠化及花圃維修。

- 公共地方之地稅。

- 公共地方之水電費。

- 公共設施之維修保養、更換等費用 (如機電設備、渠務、水泵、電梯、消防、通風設備、保安系統等)。

- 公共設備,屋宇結構及勞工等保險。

- 文具和印刷。

- 制服、電話、電訊及郵務。

- 維修及檢查斜坡之費用。

- 專業服務費用,如聘請顧問、律師、核數師和工程師費用等。

- 屋苑活動、節日裝飾和雜費。

- 其他管理上之開支。

- 屋苑經理人酬金。

- 儲備金。

e. 管理費按金

各業主須於入伙前向經理人繳付下列費用:

- 繳付相等於三個月之管理費作為管理費按金,此按金將不可用作支付任何欠繳之管理費。

- 繳付一個月之上期管理費。

所有管理費和按金將會根據每年預算案加以調整,開支核數表亦會每年公佈以供參閱。

  f. 管理費繳交辦法:

管理費可以使用以下任何一種方式繳交:

- 自動轉賬

歡迎業主 / 住戶採用「自動轉賬」方式付款,此方式具備方便、省時、省力的優點,且完全免費。如有意使用此付款辦法者,請於辦公時間內到屋苑管理處索取付款授權表格便可。

- 支票付款

劃線支票須註明支付「其士富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繳交日期為每月的第一天,支票背面請註明居住單位及填寫有關之物業單位代號。

請勿忘記夾附繳費通知單,以便翻查,避免失誤。

- 祈請各業主切勿繳付現金予本屋苑管理人員。

  g. 拖欠管理費

每月之管理費應在該月份第一日或以前繳交,如有延誤,屋苑經理有權根據大廈公契條文收取過期利息和手續費用,及採取法律行動追討。

h. 管理處

有關本屋苑管理方面的諮詢或要求對屋苑事務的協助,各業主 / 住戶請於辦公時間親臨位於停車場地下之屋苑管理處,管理處辦公時間為: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九時至下午七時
星期六 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休息

如在上述辦公時間以外有任何問題或要求協助,可直接諮詢屋苑管理處當值主管,各職員均樂意為閣下提供服務。

  i. 管理人員

為提供有效率和紀律性的管理服務,所有管理人員皆直接受屋苑經理調配和指派。所有管理人員絕對不准執行一切與屋苑事務無關的私人服務,亦禁止接受一切打賞或任何利益。

j. 投訴及意見

一切有關本屋苑投訴意見或管理問題,屋苑經理人皆樂於聆聽、接受,祈能藉此提供更佳服務水準,符合屋苑要求。來函請留下聯絡地址、姓名,以便即時回覆,貫切執行有關的改善工作。若投訴個別管理人員,請儘可能錄取其編號及姓名,以便調查及處理。

k. 住戶聯絡資料

為了在緊急情況下 可即時與業主 /住戶聯絡,準確的業主/住戶聯絡資料,將極為有助。請各業主 / 住戶在入伙時把上述資料填妥後交回屋苑辦事處存案、一切有關資料,將絕對保密。

l. 停車場及停車位

本屋苑設有停車場及停車位以供各業主 / 住戶使用,使用停車場及停車位的人仕請遵守張貼於車場入口之停車場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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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建及改建

a. 加建及改建留意事項:

所有加建及改建工程在未經屋苑經理或有關政府部門之書面批准,均不得進行。

請留意有關工程是否抵觸建築條例、政府法例及大廈公契及合約。

如有未經批准而擅自加建或改建之工程,該業主需要負起全部責任。如管理處或政府部門要求回復原狀,該業主將須要負擔全部費用,直至工程滿意為止。

b. 室內裝修

業主裝修時應確定其進行之工程、改建,絕不影響本大廈之結構,如有疑問請向管理處查詢。

未獲得屋苑經理同意之室內裝修承建商或工人均不得進入本屋苑內施工。

所有業主均應對其自行聘請的室內裝修承建商或工人承擔一切責任。若有損壞任何公共設施或公共地方,該業主必須負責全部之維修費用。

c. 大廈結構及外牆

所有對大廈或外牆更改或加建之工程,例如在結構牆切割或開孔,於外牆裝置鐵架、露台、支柱、鐵籠、簷篷、花架、天線、招牌或其他附加物等之工程 (除獲得政府部門和屋苑經理批准者例外),一律禁止進行。倘末獲批准而擅自動工者,業戶須負責將樓宇恢復回原狀直至管理處及有關政府部門滿意為止,而一切費用亦由該業戶承擔 。

d. 大門鐵閘

業戶如欲安裝單位大門鐵閘,必須符合有關條例,不得阻礙公共通道或佔用公眾地方。安裝鐵閘時應小心,不得破壞走廊外牆。如有未能符合條例而需要被拆除,一切費用由該業主負責。

 e. 單位門前燈飾

所有走廊及樓梯均已裝有足夠燈光,因此請勿在門口加裝燈飾。

f. 名牌標誌

業主可在大門外裝上業主姓名名牌,但不得加上商業貿易和職業等說明,其他一切名牌和廣告招紙均不得在大門,窗口或外牆處展示。

g. 冷氣機安裝

為保持大廈外貌美觀,冷氣機必須安裝在已預留之冷氣機位內。末得管理處書面同意,不得在其他地方安裝。

h. 曬衣架

每一住宅單位均已裝有曬衣架,業主不得隨意遮蓋、更改、調動位置或作其他用途 。

i. 天線

每一單位均裝有公共天線接口,住戶不得加裝獨立天線。如接收有問題,應知會管理處作適當安排。如需要安裝額外插頭或更改原來插頭位置,業主 / 住戶必須先取得管理處批准,方可進行。

j. 保安對講機

業戶不可隨便更改對講機位置或干擾其線路。若必須改移位置,須先取得管理處認可,並安排指定之保養商進行工程。不恰當之改移位置,不單會影響對講機之操作,更會對整個系統造成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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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服務及基本設施

a. 家居垃圾清倒安排

管理處將安排清潔承辦商為各業主 / 住戶每日清倒家居垃圾。為保持公共衛生,請將廢物以膠袋密封放置於指定地點,有關詳情將會另行通知,敬請留意,並合作為盼。

b. 公共地方清潔

請各業主 / 住戶合作,共同保持苑內環境清潔,並勸導孩童,切勿隨處棄置垃圾或塗污牆壁。請勿將垃圾、雜物拋出窗外,此舉不但觸犯法紀並危及他人性命。

c. 大型廢物清理

若要棄置大型廢物如無用之傢俬、沙發等,請勿隨意拋棄或放置在走廊或梯間,以免阻塞走火通道,請自行搬往屋苑大垃圾房或雜物收集站處理。

d. 水

未經有關部門之認可及屋苑經理之允許,一概不得進行更改渠道、水喉等工程。所有關於水喉之工程,需由認可之水喉匠進行。不適當之更改會擾亂水壓及排水系統,引致嚴重後果。請注意如因所住單位漏水而損及大廈設施或其他單位,該業主須負上一切賠償之責任。

e. 電力

所有電器工程需由註冊電器技工進行,並嚴格遵照供電條例。

f. 煤氣

為安全起見,一切煤氣接駁工程需由核准之承造商進行。請與煤氣公司聯絡辦理接駁手續 。

g. 電話

電話接線座已裝設於各單位之客廳內,業主 / 住戶祇需向電話公司申請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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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其他責任


a. 物業用途限制

所有住宅單位只許作居住用途,不得使用作為教堂、廟宇、佛堂、打齋、公寓、寫字樓、貨倉及工廠等用途,一切商業活動或宗教儀式在住宅內舉行亦屬禁止之列。

b. 保險

管理處已為整個屋苑及各單位購買火險,保險費由管理費內支付。多數銀行對本苑業主 / 住戶之物業按揭或分期不會要求額外投保。上述保險並不包括閣下樓宇內之傢俬,設備或貴重物品,以上物品應由各業主 / 住戶另行投保。

此外,若不適當使用物業,如違例之加建、或改建等,有可能導致保險失效或加重保險費之虞。

c. 業權更改

業權若有更改,業主需立刻以書面通知管理處,否則仍須負責該物業之管理費或其他費用。辦理樓宇買賣時,舊業主只能向新業主領回曾繳交之管理費按金,因此按金只可轉讓而不會退回。同樣地,新業主在交收前亦應審核查舊業主有否拖欠管理費,因一經註冊為業主,新業主必須承擔該樓宇之一切責任,包括前業主還未清繳之管理費及其他對屋苑管理之欠款在內。

d. 私人單位之維修保養

一切屬於單位獨立使用之設施均由業主 / 住戶自行負責維修保養。

e. 飼養犬隻或其他寵物

根據公契條文,屋苑內禁止飼養犬隻或其他寵物。

f. 騷擾

業主 / 住戶應對可能發生過量的聲浪加以控制,以免對他人帶來困擾,如搓麻雀,收看電視和音響器材等,任何時間發出騷擾性的聲浪,既缺乏公德心亦是違法的行為。

g. 冷氣機之維修

任何冷氣機滴水及所產生之噪音均違反有關條例,因此各住戶應確保其冷氣機操作正常及裝置接水管 (請勿將引水管引掛於外牆),以避免對其他業戶造成困擾。

  h . 抽氣扇

廚房裝置之抽氣扇,必須經常檢查及清除污漬,以確保大廈外牆不受污染。若油污滲出而引致外牆油漬斑斑,住戶有責任負擔有關清潔費。

i. 坐廁和去水道

不得把垃圾或其他障礙物丟置在坐廁或去水道,免致大廈排水系統阻塞,任何單位若被發現有上述行為或不適當使用廁所而損害排水系統的操作,一切修理費用將由該業主 / 住戶負責。

j. 神龕

禁止在單位外或任何公共地方裝置神龕或焚燒香燭。

k. 曬晾衣服

在曬晾衣架以外的地方,不得隨意在公共地方或窗戶晾曬衣服,同時應注意衣服不可滴水滋擾下層住戶。

l. 禁止標貼

屋苑內絕對禁止張貼海報,廣告及塗污牆壁或其他公共地方。

m. 休憩花園及娛樂場地

屋苑內之花園和綠化地區乃屬公眾設施,各業戶必須愛護植物,保持清潔。

- 必須禁止兒童攀越斜坡,樹木,鐵絲網,欄杆及水池等地方以免發生危險。

- 除指定地區之場所外,其他地方不得進行球賽,乘踏單車,滾軸溜冰等行為,以免引致傷害他人身體或損壞公物。

- 不得攀折花草植物,若被發覺有此行為要負責賠償。

- 不得在任何休憩設施上睡覺或曬晾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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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措施及家居安全

a. 保安服務

- 屋苑入口及每座大廈均駐有保安員或管理員看守。

- 為確保屋苑治安,苑內定時由保安員及管理員巡邏。

- 任何時間均有屋苑職員當值協助住戶解決突發事件。

b. 保安設備

- 每個住宅單位均裝有室內對講機,大門電閘遙控及閉路電視監察系統。

- 為加強大廈之保安措施,每座大廈正門須經常關閉以防止白撞及閒雜人等進出。

- 由於保安員及管理員難以清楚辨認每一住戶、為避免誤開大門而帶來不良後果,故不會為業主/ 住戶提供開啟服務,殊為抱歉。

- 籲請訪客使用對講機系統聯絡戶主,因跟隨他人入閘可能會引致管理員查詢而帶來不便。

- 任何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c. 防止罪案

- 如發現可疑人物,請通知管理處。

- 切勿開門給陌生人。

- 如有自認為政府或公共事業人員,可要求展示身份證明並向有關部門查詢。

- 避免將貴重財物存放家中。

- 外出時,可保留適當燈光,並將所有窗戶關閉鎖好。

- 安裝防盜鐵門,窗花及使用穩固門鎖對保安肯定有一定之功效。

- 如發現任何罪案發生,不必遲疑,即時報警及知會管理處。

d. 消防設備

- 各大廈內都裝置有滅火設備。住戶應熟悉滅火設備的位置及使用方法,俾可及時撲滅小火,以免蔓延。

- 所有消防設備會定時由專業人仕檢查保養。

- 各業主請敦促子女切勿玩弄,破壞該等設於公眾地方之消防設備。

e. 家居消防要點

- 勿令電器插座負荷過度。

- 定時檢查及更換電器線路及煤氣接頭。

- 使用煤氣時一定要有充足空氣流通 (或可將窗戶打開) 。

- 勿儲存過量易燃物品。

- 切勿拆除室內防煙門 (如廚房門) 。

- 火柴、打火機及易燃物品切勿讓兒童取玩。

- 煤氣總掣在不需使用時要關閉。

- 燃燒中之煙頭、火柴應小心處理。

f. 公眾地方防火要點

- 所有防煙鬥必須經常關閉,切勿嵌著任其打開。

- 所有走火通道如公眾走廊,樓梯必需暢通無阻。

- 在走火通道上,不得擺放任何物品。

g. 如遇火警

- 保持鎮定。

- 撥九九九。

- 打破就近火警鐘。

- 切勿使用升降機逃生,應使用走火樓梯。

- 通知管理人員及管理處並知會鄰居。

- 切勿折返住所取回物品,以免被煙焗暈。

如情況許可下,可以採取下列行動 :

- 嘗試用消防喉撲滅火種。

- 關上所有窗門,阻止火勢及煙霧蔓延。

- 關閉電力總掣及所有氣體燃料。

- 煙霧濃密時盡量貼近地面爬行,並以濕毛巾遮蓋面部,以免窒息。

h. 電梯困人

大廈電梯困人偶有發生,若業主 / 住戶不幸被困,應保持冷靜,並按動警鐘求救。切勿強行打開電梯門,以免發生危險。

i. 氣體洩漏

如遇氣體洩漏時,業主 / 住戶應立即關閉供氣總掣,並打開所有窗戶,隨即離開現場及通知管理處和氣體供應商,切勿開關任何電器、燃點香煙或在家中撥電話,以免發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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