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裝修申請
  申請暫停沖廁水
  更換或補領停車場泊車證
 


室內裝修申請

各業戶必須預先到管理處辦理裝修手續:

室內裝修批准書
  由業主填報裝修承辦商資料及工程項目,以備管理處審批,並須將核准之室內裝修批准書張貼於單位外當眼位置。各業戶亦必須遵守室內裝修批准書上所列明之條款,以進行裝修工程。
   
繳交裝修按金
  每個單位均須繳交裝修按金,有關費用將於申報裝修工作完成後,經管理處檢查無誤或扣除有關款項後無息退還。
   
領取裝修工作証
  填報裝修負責人及工人之資料以便簽發有效裝修工作証(每張港幣十元),需於完工後退還。如有遺失,每張工作証的補領費用為港幣二十元正,此費用將於裝修按金內扣除。
   
裝修指南 :供各業戶參考。
   
 
 
     
   
 

申請暫停沖廁水

各業戶必須預先到管理處辦理裝修手續:

 
 
申請人須在申請停水日期至少24小時前於辦公時間內遞交『申請暫停沖廁水供應』表格予管理處批核。
   
一般停水時間 :星期一至五由上午十時關閉及於當日下午五時回復正常。
   
各業戶必須按照申請書上之注意事項進行工程。
   
 
 
   
 

更換或補領停車場泊車證

 
 
各業戶可於辦公時間內到管理處更換或補領停車場泊車證,管理處可即時替車主辦理。
   
如車位業主未能親身辦理,車位業主可授權他人(例如:租客或親友)代為辦理,而被授權者必須攜同已填妥之『辦理車證授權書』及出示身份証明文件到管理處辦理。
   
車位業主若欲增加車牌號碼登記、更新泊車證資料、遺失泊車証等,車位業主或授權人均須攜備下列文件及繳交下列費用:
  更換或補領停車場泊車證
  舊泊車證或警方報失記錄
  有效之車輛登記(牌簿)副本 或有效行車証副本
  手續費用:港幣一佰八十元正